以家庭为单位的个税征管模式研究
发表时间:2019年2月28日 浏览:397次
杨广莉
摘要:目前,我国以个人单独申报纳税,没有考虑到纳税人家里的经济负担及其税负能力,基本偏离了个人所得税调节收入、实现税收公平的原则。本文章认为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征税目标现阶段应该主要是社会目标即调节收入,而非组织收入的财政目标。同时,建立以家庭为纳税单位申报的课税征收模式,并提出我国个人所得税以家庭为单位的征管建议,从而体现税负的公平性,推动社会结构从当前的哑铃型转向橄榄型,促进社会稳定。
关键词:家庭纳税申报模式; 税负公平; 纳税遵从体系;
上一篇:改革开放后产业结构的调整对经济增长贡献的实证分析 2019-02-27
下一篇:绿色金融对经济发展的影响及解决策略 2019-03-01